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信用贷款,另一方不知情,用共有房屋做保证,借款全部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而是外借给他人,请问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会影响到房屋吗?
8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果借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并且没有经过配偶同意,那么该债务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此外,关于房屋的影响,虽然夫妻一方以共有的方式对外提供担保,但如果没有得到配偶的同意或认可,其对外的担保行为通常被视为个人行为,不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因此该房屋不应受到抵押权的限制。当然,在具体案件中,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借款的具体用途、借款金额、债权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等因素。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