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八十年代在广州市登记结婚,后一起移居香港,现在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在广州办理离婚手续吗?如果可以的话,都需要一些什么文件?
13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在您和您的丈夫同意并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在广州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关于需要的文件,通常包括。 离婚协议书。这是双方自愿离婚的重要证明。 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护照等。 无配偶声明。如果您是已婚人士,需提供无配偶声明;如果您是单身人士,则无需此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如有必要,还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文件,例如子女情况说明、财产分割协议等。 请注意,具体所需文件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携带相关证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了解详细信息。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