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纺织厂的职工。在厂工作3年一直没有劳动合同,今年开工到现在也还没结算过工资。期间6月3号本人支了5000。前因上班和老板发生争执就回家一直没去上班。后来多次问老板结算工资。老板就说我那几个月工资还不够赔他的损失的。前天又去厂里找老板结工资结果还打了110.民警告诉我找劳动仲裁委员会。我找了。给我答复是还是要自己去和老板协商。可这两天我多有问老板工资的事。老板的答复还是一样。公司损失界定是什么?大家建议劳动仲裁,可我没有实质性证据。厂里没工服,工牌,工卡。工条。每天就是产量多是和老板记对一下就收上去了。我该怎么办难道就白做了四个月吗现在唯一的证据就是110出警处理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电话协商过
2025-09-12 10:05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公司的损失界定,通常情况下,雇主可能会基于以下因素来评估其损失。 -损失的直接成本(如设备损坏、原材料消耗等) -预期利润损失(如错过销售机会或市场推广计划) -间接损失(如员工流失带来的培训费用、客户关系受损等)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咨询法律顾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可以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并指导您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如果与雇主的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法律行动中,收集和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是非常重要的。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合同副本等。 请您记得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或仲裁。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