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9月从其他项目调到深圳南山区前海的项目,2018年6月前海的项目搬迁了,我2018年5月份竞岗被外派到东莞的项目,现在我不想做这份工作了,还能不能和前海的项目的人一样拿搬迁补偿。我的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是深圳,没有具体写属于什么项目。
16天前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向我们咨询关于您的劳动合同及搬迁补偿的问题。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期间曾在深圳南山前海项目工作,并于2018年5月被外派至东莞项目。由于您希望离开当前的工作岗位并寻求新的职业发展机会,因此您有权要求获得与之前在前海项目中所享受的搬迁补偿待遇相同或类似的待遇。 然而,在处理此类事务时,请确保遵循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此外,您还应该考虑可能存在的合同条款,以确定是否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法律顾问团队。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