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已领结婚证两个月多,在典礼前夕男方要推迟典礼,并要求女方先在他家生活一段时间后再商议典礼,女方不同意,现在男方要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订婚时给的改口费和彩礼等,女方应该返还吗?该返还多少?
21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订婚期间给予的财物是赠与性质的,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在法定期限内可以要求退还。具体而言,订婚期是指从双方举行婚礼开始到正式登记结婚为止的一段时间。 对于彩礼,法律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例如必须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的形式支付,且数额不得超出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此外,彩礼是否应当退还,取决于婚姻的实际情况。如果双方最终未能结婚,那么彩礼通常会按照一定的比例或金额退还给男方。具体的退还比例由法院裁决,但一般不会高于全部彩礼金额。 至于改口费,它是一种习俗性的费用,通常用于庆祝新郎新娘对父母表示感谢。这种费用通常是通过红包形式交付的,而不是现金。因此,改口费不应被视为赠与性质的财物,而应视为一种礼仪性支出。 综上所述,如果双方已经领取结婚证两个月以上,但在典礼前夕男方提出推迟典礼并要求女方在家等待一段时间再商量典礼事宜,女方可能有权拒绝这一请求。同时,如果男方坚持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订金和其他相关财物,女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返还这些财物,并考虑是否有必要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