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公司已经拖欠20多个员工四个月工资了。,金额在50-100万。这周二大家去劳动仲裁,仲裁已经受理但结果还没有出。我找了份新工作,今天去开退工单和要劳动手册,但是公司老板不批准。我应该怎么办呢
2025-09-26 14:29首先,建议您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您的合同中有关于离职或解雇的条款,并且这些条款明确禁止在未得到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离开公司,那么您可以考虑是否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是非法或不道德的,例如侵犯您的权利或其他不当行为,您可能需要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报告情况,并寻求进一步的帮助。 此外,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电子邮件、短信、通话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您对公司的行为感到不满,也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比如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调解。 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智,尽可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