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上个月10月11号晚上9点下班高峰期,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方为未成年人,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逆行超速行使,我方骑自行车在自行车道内正常行使。已报警处理,交警已制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为全责。经医院鉴定事故致使我手脚肌肉拉伤表皮肤擦伤,医生建议我休养一周。对方支付了医药费就不管了。事故已过去一个月,我找对方协商赔尝,对方也不理会。我想向你们咨询一下,像这种轻微交通事故,找对方协商无果,要不要到法院起诉赔偿,法院会不会受理。如果要起诉,我需要准备那些资料,证据。 谢谢
2025-03-03 13:31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选择。 调解。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调解,以达成和解协议。 和解。如果您认为通过调解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直接与对方进行和解,以解决争议。 诉讼。如果调解和和解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将该案件提交至法院进行诉讼。 关于您的案件,您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 您的受伤情况及治疗费用等; 对方的责任比例及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等。 如果有保险理赔,请提供相关保险公司的联系信息以及保险单号。 请记得保存好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并确保所有的沟通都保留下来。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