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育一女,女儿2岁多时离婚,女儿由父抚养,母从未过问关心。女儿5岁后,父再婚,又生一女。不久,生母也再婚,嫁给有子的后夫,但生母未再生育。该女的生活、学习、工作、婚姻、生育均由父亲及亲属照顾管理,生母未尽任何责任。该女从未有母爱,心理遭巨大伤害。现该女已是30岁的母亲。请问该女对其生母在法律上还应尽贍养义务吗?
2026-03-29 01:1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直至父母死亡为止。虽然这位女性已经成年,但仍应当承担一定的赡养义务。 首先,从道德角度考虑,作为成年人,她应该尊重自己的生母,并且尽可能地履行其应有的职责和义务,以表达对她的情感和尊重。 其次,在法律层面,尽管这位女性已成年,但她仍应当被视为具有赡养能力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应当在其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因此,如果这位女性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责任,那么她仍然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赡养义务。 最后,考虑到这位女性成年后的生活情况,她的生母可能需要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在这种情况下,这位女性应当尽力提供这些支持,以便为其生母创造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总之,无论这位女性是否成年,她都应当对她的生母保持足够的关注和关怀,并在必要时承担起赡养的责任。这不仅是道德上的要求,也是法律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