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我和别人骑电动车相撞,细节:我行驶路中间,对面的她未开大灯导致两人相撞,为了让她能报到工伤,私下说好了我去派出所领全责,事后几个月她恢复了要求我赔她损失,我不理会她的要求,她今天发了这张文件,如果上法庭的话我要赔偿她所有损失吗?
2025-04-12 21:20对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没有确切证据表明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工伤认定。然而,如果您已经私下达成协议并接受全责,那么这可能被视为一种承诺或妥协,并且在诉讼中可能会被看作是不利的证据。 至于对方现在要你赔偿的所有损失,这取决于你们之间的具体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双方之间有书面协议或口头协议,而其中包含了赔偿责任,则应按照协议来处理。如果没有任何协议,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考虑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建议您仔细阅读协议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确保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以便将来可能的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