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妈妈的赡养的问题,我妈妈有我和我哥哥两个子女,我在重庆,我妈妈和哥哥南川,妈妈在农村,哥哥在街上,但是我哥哥在农村做有庄稼,经常回农村那里,我妈妈提出一个月每人500元,我还是同意但是我有要求 (1)既然我给了生活费,她就不能再去帮助我哥哥干活,哥哥回家干活不能让妈妈妈帮助他干活,也不能帮哥哥洗衣服等。(2)要是不同意就一家一年,但是我妈妈为了我哥哥说她只想在农村,对于我的建议您觉得可以吗,法律会支持吗
2024-09-30 16:27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赡养老人是一项基本的社会责任,也是家庭成员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您的母亲有权享受一定的经济供养和支持,但同时也有权决定是否参与其儿子的生活照料。 基于您提出的条件,即每个月提供500元作为生活费用,并且不希望母亲参与其儿子的劳动,以及如果母亲坚持要留在农村,则将由母亲独自承担所有的开销,这可能需要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您认为上述条件合理可行,并且能够满足您的需求,您可以考虑与您的母亲进行沟通,共同制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请注意尊重老人的意见和权利,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请记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不必要的纠纷或诉讼。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