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就职哈尔滨太子乐乳业有限公司郑州办事处,负责平顶山区域城市经理,本人于2017年12月份入职至今,上岗后没有签订任何劳务合同,从12份到今年六月份工资发放正常,从七月份发工资就不对了,工资标准看附件,七月份只收到了两笔钱,一笔是我五月份的差旅费报销费用1118月,另外一笔是六月份工资1500元,询问公司财务后得到的回复是六月份任务没有完成只发1500元,但是任务和工资没有任何关系,没有完成任务只是没有奖金,就是像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2025-10-03 19:0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的问题包括。 劳动合同未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于您在入职时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存在劳动关系的存在性问题。 工资支付不公。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并且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如果您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依法处理。 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导致的工资发放问题。如果您确实完成了工作任务,那么公司应该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您认为公司未能完成工作量,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申请仲裁或诉讼。如果上述情况持续发生,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如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在进行法律程序之前,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的指导意见,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如有需要,请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