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车是我自己买的,房产证是他爸爸的名字,但房子是我和他造的,还有外债,银行贷款五万我知道的,还有我不知道的外债,我想离婚,不知道这些外债都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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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如果你们有共同财产,则共同承担债务;如果没有共同财产,则由一方负责偿还。对于外债,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你们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则应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是,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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