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朋友因盗窃罪被抓,法院前两天进行开庭,并确认盗窃罪成立,可是没有宣判是为什么?他们说宣判日子再定但不以开庭的形式宣判,直接通知被告人,是应该这样的程序么?
2024-08-28 01:20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公开审判原则,即案件的判决结果必须向公众宣布。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庭审结束后会作出判决并公布。 然而,如果你的朋友被指控的是盗窃罪,且在法庭上确认了盗窃罪成立,那么法院可能认为不需要立即宣判,而是需要更详细地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以便做出更加公正的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选择采用非公开的方式进行宣判,例如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告知被告人其被判有罪的事实。 此外,如果被告人在法庭上的表现良好,或者辩护方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被告人无罪或减轻处罚的可能性,法官也可能选择在适当的时候宣布判决,而不是立即宣判。 总之,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来决定,建议你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详细了解你的具体情况,以获得最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