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尊敬的律师!2016年也就是今年七月份买一辆车申请分期付款成功,然后老板把店转了,售后服务成了巨大焦点,因为没有售后服务,千险万难找到他的联系方式,最后那老板推卸责任的说店早就转了去找转让的那家让他承担,问题就在于这店的老板态度不诚恳而且说你还是找原来的老板解决这事吧!这事像踢皮球一样的让人摸不着头绪,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给办理分期付款那个人有没有责任。那么给我办理分期的责任在哪?谢谢尊敬的律师回答,深表感谢!!!
2024-07-20 01:23你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对方未按约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若你的购车行为是在合法有效的合同范围内进行的,则你有权要求汽车销售商履行合同义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汽车销售商拒绝或无力提供服务,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履行合同义务,并可能要求支付违约金和/或赔偿因未能获得服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至于给你办理分期付款的人是否有责任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是由于他们的过失导致的服务中断,他们可能会有责任。但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你们之间的合同条款来确定。建议你与他们沟通清楚相关事宜,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