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今年3月在海南东方市卖了一套房子,因买房为避税一直未过户房证不到二年,(经过公证了)请问我现在可以反悔吗
2025-04-09 00:03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因此,你如果想要撤销购房合同,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手续和程序。 如果你的购房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条款,并且已经履行了该条款,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款。同时,你也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于日后维权。 此外,你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与对方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