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我爷爷奶奶的户口在我妈名下,我妈是户主,前些年我们从老家移民到广东,房子是按户口人数算的,一个人一个户口一层楼,跟我爸妈建在一栋楼,现在房子又要搬迁,我奶奶想立遗嘱把房子留给谁,奶奶在老家,立遗嘱需要些什么条件,什么证明吗,需要在广东居委会这边开一个财产拥有证明吗?
10天前您好!关于您所关心的问题,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您的爷爷奶奶想要立遗嘱并将房产留给指定的人,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立遗嘱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遗嘱应当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 遗嘱应当注明遗嘱人的姓名、住址和日期。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指明每个继承人的份额。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由于您奶奶是您的母亲的法定监护人,她有权代为处理有关遗产分配事宜。因此,她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来处理此事。如果您奶奶希望将房屋留给她自己或她的直系亲属,那么她需要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合法身份,以及房屋的所有权等信息。 至于您提到的财产拥有证明,这通常指的是个人财产状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银行账户、车辆登记证书等。如果您奶奶没有这些证明材料,她可能需要向当地的社区服务中心或其他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的财产拥有证明。 最后,请注意,在进行任何法律活动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