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母亲1988年结婚,我父亲和母亲把他们婚后一起建的房子公证赠予给了我,土地使用证写的我父亲的名字,因为没有办房产证,只办了土地使用证,就只公证了赠予土地使用权,我母亲去世前写了份将房子跟土地给我的遗书,遗书有父亲母亲的签字和手印,但没有公证,现在我母亲去世了,我父亲另外娶了后妈,请问我父亲去世后后妈有争夺房产的权利吗?
2024-12-17 23:40在您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他们共同建造并拥有一处房屋,并通过公证方式将其赠予您。根据法律规定,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于您,除非您父亲和母亲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 然而,在您母亲去世之前,她曾以书面形式立下遗嘱,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留给您。这表明您拥有对遗产的继承权利,因此您有权要求您的父亲按照遗嘱中的规定处理这些财产。 至于您父亲另娶后妈的问题,这并不影响您对上述财产的继承权利。根据中国法律,即使您的父亲再婚,也不能剥夺您作为合法继承人的权利。 最后,建议您与您的父亲进行沟通,了解他是否愿意按照遗嘱中的规定处置房产,并确保您能够得到应有的权益。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