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三年多没在家过夜,所以我已经分居了三年多,如果要离婚,老公不回家算不算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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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长期分居的,可以视为存在过错。因此,在您提出离婚申请时,如果您的丈夫长期不在家,并且没有提供足够的理由解释其行为,那么他可能被视为有责任的一方。 然而,请注意,是否属于过错方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具体细节。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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