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问一下离婚的事情,就是我弟的媳妇是濮阳市的,结婚到现在一直住在娘家,去年我弟去接他和孩子回来过年,她都不回来,说离婚,孩子也不给,还让我们算算给她们抚养费,我就是问问这种情况,孩子有没有可能要回来,如果要不回来抚养费怎么给的。
2024-06-24 03:27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双方决定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离婚诉讼中的一个重要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条件、孩子意愿等因素判决。 如果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优先考虑由母亲抚养;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条件和孩子的意愿。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弟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如果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通常根据支付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行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抚养费的数额。 建议您弟在处理离婚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时,尽量保持冷静,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