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老公2年未见面,现需起诉离婚,男方在深圳南开区居住很多年了,有暂住证,男方户籍在湖南,孩子4岁一直是我带着,他没有管过孩子, 争孩子抚养权,我要孩子。
2024-06-24 05:0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以选择在男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男方在深圳南山区居住多年并有暂住证,您可以在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尤其是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的条件来决定抚养权归属。 您提到孩子一直由您照顾,而男方没有参与孩子的抚养,这可以作为您争取抚养权的一个有利因素。在诉讼中,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您有能力并一直承担着孩子的抚养责任,同时说明男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此外,法院还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年龄适合表达意愿),以及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等因素。 在准备诉讼材料时,建议您收集并整理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出生证明、您的收入证明、居住情况证明、男方未参与抚养的证据等。同时,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您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专业地维护您和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