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观不同,感情不和,申请离婚。结婚一年半,无子女,女方以自己的名义婚前首付买了一套房,婚后女方自己出钱按揭,无存款。
2024-07-12 16:37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离婚过程中主要涉及财产分割问题。首先,婚前女方以自己名义购买的房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仍然是个人财产,除非有其他约定。因此,房产本身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婚后女方自己出钱按揭的部分,如果没有其他约定,这部分按揭款项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根据双方对按揭款项的贡献比例进行分割。如果女方能够证明按揭款项完全由其个人财产支付,那么这部分款项可能仍然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至于无存款的情况,如果双方在婚姻期间没有共同存款,那么在离婚时也就不存在存款的分割问题。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建议在离婚过程中,尽量保持沟通,寻求和平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