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我就退回了订婚的钱,还有订婚戒指也给他退的现金,包括过节的钱都给他家退回去了,但是他家跟我索要结婚照钱和带我出去游玩的钱,我觉得这钱我不该给,还跟我要给我发的的红包零花钱,一个两千,一个六百,我觉得这是恋爱期间男方自愿赠与的零用钱也不用退回,男就用传播我照片说我是小姐的低俗方式威胁我,他母亲还打电话威胁恐吓我,用去集市上扔我照片,撒播结婚照片的方式威胁我,我觉得我的名声照相要受到威胁了,我该怎么办,他家这么威胁我犯法吗,自愿赠与的零用钱和结婚照钱我该出吗,我该告他威胁我吗
2024-07-12 15:33首先,我要明确告诉你,对方使用威胁恐吓的方式来要求你支付结婚照和游玩费用,以及所谓的红包零花钱,是不合理且可能构成违法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恋爱期间的赠与属于自愿行为,一旦赠与完成,赠与人无权要求返还。结婚照和游玩费用如果之前没有明确的约定由你承担,那么他们要求你支付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至于他们威胁要传播你的照片,损害你的名誉,这属于侵犯你的名誉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你可以要求他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他们的行为已经对你造成了精神损害,你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建议你首先保留好所有威胁恐吓的证据,比如通话记录、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然后,你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在整个过程中,如果有必要,你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