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我二哥在海鲜市场的美食城开盒饭快餐,雇佣了小时工阿姨。她在后厨刷碗期间摔倒了。腰骨折。我二哥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并支付了费用,医生说静养两个月或做微创,做微创要5-6万,我二哥不同意。现在那位阿姨要打官司,但是他们没用签过劳动合同。请问她能告我二哥吗?
2025-02-17 15:25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二哥雇佣的小时工阿姨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并需要治疗,而您二哥拒绝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这位阿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如果您二哥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行为合法,例如工资标准不明确、支付方式不当等,那么法院可能会支持该阿姨要求赔偿的要求。其次,由于阿姨没有与您二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因此她有权主张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即每月至少800元。 此外,如果您二哥的行为导致阿姨受伤,他可能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案件情况复杂多变,建议您二哥和阿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