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老板那做了一个月的试用期满了,老板没有跟我签合同,现在我不去上班了。老板不支付给我劳动报酬。我应该怎么办?
2025-02-17 15:00您好!首先,您需要确认自己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您的工作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则必须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您的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 如果您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在试用期内,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保存证据。保留所有关于您工作的记录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考勤表、工作日记等。 求助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寻求法律帮助。许多地方都有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部门负责监督企业和个人遵守劳动法规的情况。您可以通过拨打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或者在线提交投诉来表达自己的诉求。 寻求调解。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效,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组织的帮助,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 最后,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尊重并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违法行为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