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号递交正式离职合同 10月公司就停保违法吗 咨询过社保缴纳日期是10号一次 20号一次
2025-02-17 13:56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您的离职手续和社保缴纳的问题,我将为您提供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意味着如果您的离职手续已经完成,并且与新雇主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则通常情况下,原公司的社会保险账户应该被转移到新的雇主处。因此,在您的离职前,您可以确保所有必要的文件都已经准备好,并且您的社会保险账户已经被正确地从原雇主转移到新雇主处。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故离职时,其个人账户中的累计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应予保留,不得提前终止或取消。”这表明,即使您与原雇主解除了劳动合同,但如果您仍然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等),这些福利待遇也应该继续保留。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不正常的情况,例如社会保险账户没有被正确转移,建议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和处理。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员工有权要求提前结束工作关系。但是,具体到您的情况,由于您已经在十月份提交了离职申请并完成了相关手续,所以您是否可以提出辞职并不完全取决于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而更多地取决于双方协商的结果。建议您与原雇主沟通,了解是否存在任何其他协议条款,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虽然有关于社保缴纳的具体时间点的问题,但从整体来看,关键在于确保离职手续已经合法完成,并且您在离职后仍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障权利。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进一步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