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关于工资未付事宜,我于15年7月至16年11月在宁夏利丰中盛油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工资一直未结,协议中保证于17年1约25日付清,至今并未兑现,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我是否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违约金等,谢谢,我知道可以仲裁起诉,也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像这种情况哪个更有效,谢谢 16年年底,17年1月25日
2025-02-17 16:05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付的工资,并可能获得额外的赔偿。如果您的情况符合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您可以选择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劳动仲裁。这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常见途径之一。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可以通过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法院诉讼。如果劳动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您可以将案件提交到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这通常需要更强有力的证据支持您的诉求,如合同、证明文件等。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行为,可以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与公司协商。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公司直接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寻求解决方案。但请注意,这种方式可能会导致双方关系恶化。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