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多一点,出差在武汉,公司在上海,刚开始公司说上海五险一金比较贵,所以不交了,每个月额外补800元,故签订的是劳务合同,现在被辞退了,我需要怎么证明我是公司的员工,而且公司这样做法算不算违法,我被辞退能得到多少赔偿,而且公司给我们打款,底薪是公司账户打的,提成是公司领导个人账户打的,每个月有平均1万元,请求帮助
2025-02-17 15:15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为上海,并且双方明确表示上海地区的社保费用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以“上海地区社保费用较高”作为理由而未为其缴纳上海地区的社会保险费,这可能被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关于赔偿的问题,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您的实际工资水平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由于您已经工作了一年多,您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至少6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或者存在其他争议,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