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前的房产,我母亲放弃继承转给了我哥,但是他生命是购买,没有给我母亲一分钱,房子写的是我哥和他妻子两个人的名字,两个人也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现在我嫂子想分这个房产,我母亲能撤回赠与,要回这个房子吗?
2025-10-20 00:3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房屋是由父母共同出资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子女已获得父母的一方同意,并且已经取得了房产证,也并不意味着该房产就完全归子女所有。 此外,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如果子女确实存在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父母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母亲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合同。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赠与合同。你需要证明赠与合同是在未征得你母亲同意的情况下签订的,或者赠与合同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如果你认为房屋是你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分割共有的房产。 提出赡养请求。你也可以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权利和义务提出赡养请求。例如,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赡养费,以弥补你因无法得到父母的帮助而遭受的损失。 保留证据。在任何行动之前,确保你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你的诉求,比如相关的合同文件、银行转账记录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方法都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避免因为不当行为而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建议你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