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离婚了、有个小孩,原来他说每年给五千块钱,但是他没有做到?离婚的时候孩子还没有两岁。他什么都没有给我,而且是他提的离婚,现在还没有复婚,又怀了第二胎,快生了,但是他又不去办复婚,我该怎么办?我能起诉他吗??
2024-10-04 06:52您和您的前夫在婚姻期间因某些原因导致离婚,并且有一个未成年子女。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即使双方已经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仍然归于其母亲所有。 关于您提到的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如果您的前夫确实未按期支付过抚养费用,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至于是否能提起诉讼来要求对方复婚以及承担第二胎的抚养责任,这需要具体分析双方之间的协议以及当地的法律规定。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行为,以确保最终的结果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