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铁路建设开采石头铺路,铁路已经铺好剩下两三千方普通石头,本人已经跟开采方签订协议把剩下的石头转让给本人并交于一定的款项,但本人要去开采但国土资源局说要办证才得,本人需要求助与咨询
2024-10-04 07:07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情况是关于土地使用和矿业权的争议。首先,如果您确实与开采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并且已经支付了相应的款项,那么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转让合同的有效性,并请求开采方按照协议约定交付剩余的石头。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采矿活动等,则可能会构成违法行为。因此,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由于涉及具体的法律问题,我无法提供具体的操作步骤或法律意见。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加详细的解答和指导。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