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住房是属于交通部的宿舍,承租人是我已故的太姥爷,我和我母亲的户口都落在这里,但是今年我的儿子出生了,却被告知不允许在此落户,理由是我们不是承租人,在承租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我们希望变更承租人的请求也被驳回,我想咨询一下,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通过法律的手段捍卫我们的权利
2025-08-04 18:52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房屋承租权是由出租人享有和行使的权利。在您提供的案例中,您的母亲作为原承租人已经去世,因此她不再拥有承租权。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籍管理遵循“一人一户”的原则,即每个家庭只能有一个户口簿。 由于您儿子的出生导致户籍调整,这通常涉及到户籍管理部门的审批程序,并且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支持您的诉求。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政策和流程,以了解是否可以申请更改户籍信息。 同时,考虑到您的情况较为特殊,建议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全面地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的专业律师或者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