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在2016年3月我妈在工地跌到重伤,还在IcU病房,还没过危险期,对方用语气恐吓性叫我屋企人签了份协议书三万元赔偿金,应该一式两份,依加对方一份,己我屋企人并没有协议书,我屋企人觉得不合理。还有得追究吗?
2024-07-20 13:36您好!关于您提到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原告方认为被告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或者重新鉴定。同时,对于涉及人身伤害的案件,应当由专业的医疗专家进行伤情鉴定,以确定是否构成伤残等级。 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协商一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交易条款。因此,即使您没有签署协议,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要求赔偿或解决纠纷。 最后,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进行咨询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