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的那个小房子这两天交房。这个房子是有租赁期的,原租赁到2019年才结束。我们考虑到房租比市场价低近1000/月,不打算和现在的承租方(一个托管酒店)续签,但卖房子的提出来要我们承担租赁违约。 原先以为房子交易后,卖方处理干净房子租赁关系再交房,我们可选不续租。但现在被告知要不继续租赁合同的话,我们必须支付3倍房租(大概11400)。 我知道买卖不破租赁的要求,但是这与我们前期对合同的理解以及合同的说明不同。我们前期仅知道在合同签订后的2.3.4月房租归原房主,合同也说明了这一点,但并未说明租赁合同违约的具体责任由我们承担,合同仅有一个小框在“该房屋存在租赁状况”上打了钩。 在这种情况下,
20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双方同意解除租赁合同,并且没有其他争议,则通常不会产生额外的费用或赔偿。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可能会要求您支付因您的行为导致的违约金或其他损失。 建议您与卖方详细沟通,了解他们的具体需求和期望,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并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来帮助您理解合同条款,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