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驾驶开车门时撞伤骑摩托车的,需要赔偿28万。车买了保险,但保险公司称其只保主驾驶产生的赔偿,副驾驶的不保。前天收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决书,判决副驾驶人承担12万多责任。(主驾驶和副驾驶是夫妻关系)。现在当事人不服想委托律师上诉
2025-03-14 19:56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即按照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各自的赔偿责任比例。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副驾驶因开副驾驶门导致与骑摩托车的人发生碰撞受伤,这属于意外事件,不属于故意行为,因此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然而,在此情况下,如果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且被告方认为该判决不公平或者存在错误,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 申请再审。如果您对一审判决不满意,可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向同一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提起申诉。如果您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满意,可以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起诉执行异议。如果判决书中涉及财产分割等非金钱给付部分,您可以申请执行异议,要求法院重新审查相关财产分配方案的合理性。 寻求其他救济方式。例如,可以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纠纷,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寻求合法的解决方案。 请记住,任何行动都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