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金融公司做了两个月电话销售 因公司业绩不好 领导准备裁员 而那个时候我已怀孕四个月 领导找我谈话的时候说好的加班补助一天一百 结果发工资的时候加班补助没有发 只发了底薪 然后他说公司制度是请假两天补助就没有了 问题是我不是请假 是公司裁员 再说了离职的时候明明说了补助一天一百
2025-08-29 09:00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补偿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您在工作时间内加班,那么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得到相应的加班报酬。 此外,关于“请假两天补助就没有了”的说法,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休假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工资的规定。因此,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并要求公司补发未发放的加班费。 最后,如果公司以裁员为由不支付加班费,您还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便日后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