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结婚6年,有一个儿子5岁半,一个女儿1岁半,现在他要离婚,说他放弃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把两个孩子都归我,我想请问像这种情况他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要按什么标准来支付
2024-09-02 07:04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了子女,并且其中一方主张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权,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但是,具体的抚养费用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生活水平进行协商确定。 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子女的实际生活需求。包括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所需。 双方经济状况。您的收入水平、职业稳定性以及家庭财产状况。 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分配情况。如房产、车辆等。 最终决定抚养费用的标准可能需要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或者通过法院裁决。建议您与配偶就上述事项进行沟通,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您希望获得更专业的法律帮助或指导,请联系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为详细的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