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家里呢有3个兄弟2个姐妹,今年八月份的时候我妈妈的妈妈去世了,在老太太的名下有一套房产,就在前天我妈妈的弟弟来到我家说:老太太立了一份遗嘱,说那套房产归他所有。因为我妈妈是加里的老大嘛。但是,遗嘱这回事呢家里的几个兄弟姐妹都不知道。2002年立的遗嘱,并且他还说他手里的那份遗嘱公证了,现在他说要过户到他的名下,让所有的兄弟姐妹们签字。您帮忙看下 他那份遗嘱是否有效 如果遗嘱公证了的话是否需要所有儿女签字过户 (我妈妈的妈妈不认识字也不会写字)
24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的有效性应当由遗嘱人亲自订立,并经过公证程序确认。如果您的母亲在遗嘱中指定将房产留给她的弟弟,那么这份遗嘱是有效的。 关于遗嘱公证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该份遗嘱是真实的,并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公证,则可以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来处理相关事宜。不过,即使遗嘱已经公证,也仍然需要所有子女签署过户手续,以确保继承权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此外,由于您提到您母亲的妈妈不认识字,建议您与家人共同协商,寻找能够代书或翻译遗嘱的人,或者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以便更有效地保护您的权益。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