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已离婚,但他叫我帮帮他一起去已汽车抵押贷款,生意资金周转不开,需要周转。应为我们离婚的时候民政局只收走了一张结婚证,我们还有一张,我就去啦,也签字啦,现在他破产了,不知道跑哪去了,他们说我是担保人,我得替他还钱,但那时是以夫妻名义去的,我怎么会又成担保人啦?
16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情况是。 您和前夫已经离婚,但在离婚时未解除婚姻关系,因此您与前夫共同拥有离婚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等)。 您在离婚后帮助前夫申请汽车抵押贷款,并签署了相关文件。这表明您作为配偶一方,在离婚协议中并未明确放弃对这部分债务的责任。 现在前夫破产,银行要求您作为担保人偿还该笔贷款。由于您当时以夫妻名义参与借款并签署合同,因此银行认为您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您以夫妻名义参加了借款,但具体债务数额以及您的责任大小还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便采取合适的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前夫确实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办法,如协商、调解或提起诉讼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