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弟弟已经去世快20年了,他没结婚,土地始终在我这,土地承包证也是我的名字,今天村里要把地收回,我没有继承权吗?
2024-07-21 19:35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没有继承权是因为您不是土地的合法所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交易。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弟弟未结婚且去世多年,土地一直由您管理和使用,因此您作为继承人享有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与村集体或其他组织的关系时,应当按照当地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手续,并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村委会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及流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提供帮助,以确保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能够得到有效的支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