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孩在2016年10月25号在和美家剖宫产,11月7号因奶吃的少精神不太好,入住南通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无陪护),8号上午医院告知宝宝昨晚9点左右发烧了,血向有点高,说是肺炎要用抗生素。就这样用了7天,病情没有好转。14号又做了血常规说白细胞2000,说是败血症,让我签了病危通知书,腰刺,丙球,核磁共振也要签字,结果核磁共振16才做,18才出结果,脑出血,19才治疗,病情越来越严重了,下管打奶,发烧不退,医院给换了进口抗生素,又用了两个疗程,医生告知我病情比较稳定可以出院了,我问吃的如何?医生说10毫升,我说啊宝宝老看病快花了三万元,吃奶还是没解决啊他说脑细胞受损他治不好,医院有责任吗?
2024-07-13 20:5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孩子在南通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接受治疗期间,出现了肺炎、败血症和脑出血等严重病情。您关心的问题是医院是否有责任。 首先,医院作为专业医疗机构,有责任为患者提供符合医疗规范的诊疗服务。如果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如诊断错误、治疗不当或延误治疗等,导致患者病情加重或出现新的损害,医院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判断医院是否有责任,需要具体分析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规范,是否存在过错。这通常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来确定。您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医疗损害鉴定。 最后,如果鉴定结果认定医院存在过错,您可以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维权途径,以便更好地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