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农民工,为皖桐建筑劳务公司打工,在省地税局维修改造工程工地上受伤了,因为没有合同,现在公司拒不承认,连药费都不付清,请问该如何处理?
2024-07-15 12:00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如果你的父亲在工作中受伤,应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公司不承认你的父亲受伤,并且拒绝支付医药费用,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你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