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是一名护理工作者,2017年2月生了二胎,单位产假只有三个月,5月份便回去上班了,年终评优秀院务会通过,公示也通过了,今年发优秀奖金没有我,并且这笔钱是直接转账的没有通过表彰大会什么的,我去问医院他们告诉我说我去年请了产假上面批的时候把我剔了,但没有任何一个人告诉我结果,只是悄悄把奖金发了我才知道,请问这样合法吗?
16天前尊敬的读者, 您的问题涉及劳动法和薪酬管理的问题。根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43条,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在医疗期内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因此,在您怀孕期间,您有权获得相应的生育津贴。 关于年终奖的发放,根据您的描述,似乎存在一定的误解。年终奖通常是在年终总结后由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奖励,而不是在生产结束后立即发放。如果您认为您的工作表现符合要求,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以争取得到应有的年终奖。 此外,对于奖金的发放方式,是否需要通过表彰大会或公示程序并不影响其合法性。关键在于公司的规定是否合理,并且是否遵循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最后,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联系相关部门,如劳动监察部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与公司沟通,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担忧; 如情况严重,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如委托律师介入解决争议。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