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份在一家家具厂上班,到2015年11月份,老板还有14900元工资没发,打的欠条,之前去过劳动局去过监察局,说走法院,然后老板说会把工资发我的就没去法院,也觉得麻烦,就去年年初时给了我500元,之后到现在一分也没给我,人找不到,一方面工作忙的原因,一方面以为找不到欠条了,所以就没去法院,直到前两天看到借条了,现在还有效,还可以去法院吗 如果可以起诉话,我手上只有欠条,以及工作的一些凭证资料,没有老板身份证号,可以行吗?能胜诉吗
2024-12-01 05:56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该欠款属于劳动报酬性质,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尽管您提到欠条和一些工作凭证资料,但没有提供具体证据,建议您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考勤表等,以便更好地支持您的主张。 关于被告的身份信息,如果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码,确实可能会增加诉讼难度。但是,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收集或获取被告的其他相关信息,例如其电话号码、住址等,这些信息可能有助于您找到被告并提交诉讼请求。 请记得,在提起诉讼前,请仔细考虑清楚自己的权益是否确实在法庭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因为一旦涉及财产纠纷,法院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和耗时。此外,为了确保胜诉的可能性,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