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 我和妻子离婚了,有个女儿,离婚时女儿的抚养权在我手里,房产在我自己名下,离婚协议房产归我,孩子的抚养权归我,一年后我将女儿的抚养权给女方了,并将一处底商和正在营业的家纺商店赠与前妻(住宅在银行做抵押贷款了,有前妻还款),还没有过户,在镇里律师事务所做的见证,赠与的目的是想着以后能好好的一起过,但是没有落实到赠与协议上,现在女方不让我和孩子联系,我想将赠与的房子要回来,我想问一下,通过法律手段能要回来吗?
2024-07-06 02:19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和前妻之间存在房产赠与的口头协议,但没有书面赠与协议,且房产尚未过户。在法律上,赠与合同需要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并且通常需要书面形式。由于您的情况中没有书面赠与协议,且房产未过户,赠与合同可能尚未成立或生效。 首先,您需要确定赠与是否已经实际履行,即前妻是否已经实际占有并使用该房产。如果赠与尚未履行,您作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有权撤销赠与。但如果您已经将房产交给前妻使用,且她已经实际占有,那么撤销赠与可能会更加复杂。 其次,即使赠与已经实际履行,如果赠与是基于特定目的(如您提到的“想着以后能好好的一起过”),而这个目的未能实现,您可能基于赠与合同的不当履行或赠与目的未能实现,要求撤销赠与。但这需要您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赠与的目的和目的未能实现的事实。 最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如果前妻拒绝您与孩子联系,您可以依据离婚协议或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恢复您的探视权。 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详细了解您的法律权利和可能的法律行动,以便采取合适的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