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2015年3月份分两次借款给同一人,结果人跑了。借条没有具体还款时间。有借款时间,借款人手印和具体金额。这种借条的诉讼时效还没有过期吧?借款人故意逃避债务,现在找不到人,身份证号有的。诉讼能找到人。并要回钱么?
2024-11-11 16:15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借款人应当偿还之日起计算。如果您能证明借款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已经知晓了债权人的权利,并且未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您的债权仍然有效。 如果借款人确实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已知悉您的权利,但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借款人联系,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将借款人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 在诉讼过程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 如果借款人在法庭上承认了欠款的事实,您也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建议先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还应该保存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