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他哥分家时,新地基分给了他哥盖了新房。我们分了老房子和八千元钱(是他哥写的欠条)。十几年过去了,钱也没给,我们一直在外打工,他也不提。有一年我回家过年和那晚婆婆吵架回了娘家,到现在就一直没回去,我老公也就一直没回去。后来我公公和那后妈离了,什么也没拿到(身份证、衣服都没拿)净身出户住到了他弟弟家。那女人好像有关系,法院不分,老房被她占了。后来我公公又兜兜转转找了别人,处不好就又和这女人在一起了。现在我让他爸把老房改成我老公名子,他说不好改,我就想推重盖。请问律师,重盖手续好办吗?还有他爸说盖房以后要写一纸:让他住到死!还要让那女人住。请问这样会有影患吗?谢谢!
2024-09-13 17:44您的情况涉及到复杂的家庭财产分割和继承问题。关于您提到的旧房重盖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需要改变房屋所有权人,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例如办理更名登记等手续。具体的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 至于您提及的“一纸”要求让其住在去世后,并且让那个女人也居住,这样的要求可能会导致纠纷或争议。这种做法可能导致双方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恶化,甚至引发法律诉讼。因此,建议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应当尽可能避免采取极端措施,而是寻求通过协商或其他合法途径解决争议。 最后,为了确保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与家人一起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规划和指导,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