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陌生人在网上有一笔交易,她把她在微博中奖的礼物寄给我,我把我的礼物寄给她,属于互换商品的那种行为,我就是有些利益熏心了,我没有给她寄任何东西,但是我却告诉她我给她寄了,她也相信了,今天我告诉她,快递弄丢了,,然后她就说“我给你了我的礼品,你为什么这样对我,我要人肉你,等着吧,除非给我一百元”,我呢,我就说“确实不见了,这样,我把你寄我的礼物我退给你可以吧”,但是她就要一百元,我确实没有100元啊,我这样算违法吗
2025-02-10 04:44首先,您与陌生人之间进行的交易是基于相互信任和承诺。在您的情况下,您声称自己没有收到任何物品,并且试图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这表明双方都遵守了诚实和诚信的原则。 然而,您提到对方要求您支付100元作为补偿,这是不合理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因此,您应该考虑是否要按照约定支付给对方100元以解决问题。 如果您认为无法提供这笔款项,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并寻求其他解决方案,例如退款或更换产品。如果对方坚持要求您支付,而您无法满足这个条件,那么可能需要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应遵循当地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情况。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