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24-10-30 04:49《关于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误工费计算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46号)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综上所述,如果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身体伤害且需要治疗,那么就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并且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和营养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赔偿数额会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