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未满十四周岁学生在校内将其一名学生划伤颌面外伤耳裂伤共18厘米,之后自己自慰划伤自己的手,两名学生同时进入医院治疗,其严重者在医院治疗16天花了22000块钱,并经当地鉴定轻伤一级,这种情况需要怎么赔偿?如果经公对方赔偿的固定标准是多少?有哪些?
5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无过错责任。 (一)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 (二)侵害他人财产的,按照侵害财产的性质和损失额进行赔偿; (三)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应当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学校存在管理不善或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学校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具体而言,学校应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只要学校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学生受伤,就无需承担责任。 至于赔偿金额,这取决于具体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各项损失的具体数额以及法院判决的结果。一般来说,如果学生的伤情较为严重,医疗费用可能会很高,而误工费也可能相应较高。此外,还需要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如学校的过错程度、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等。 综上所述,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咨询并了解具体情况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