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损坏物品赔偿法律 我在网吧上网 不小心弄坏了一个电脑屏幕 要不要陪 对方向我要九百维修费 我已经赔了五百
回答数:363
您好!如果您已向对方支付了五百元作为对损坏的赔偿,并且您认为这已经是您能够提供的最大赔偿金额,那么您可以不承担进一步的赔偿责任。不过,如果您的行为构成故意或过失导致的损坏,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责任。建议您与对方沟通协商,以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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